2008年4月29,加拿大擬定甲氧咪草煙(Imazamox)最大殘留限量。目前,加拿大的最大殘留限量是通過官方公報進行磋商后,根據食品藥物法規(FDR)制定的。通過Bill C-28對食品藥物法的修訂,預計于2008年生效,這將允許按照有害生物控制產品法合法的制定殺蟲劑最大殘留限量,而無須經過FDA所屬法規的批準。
本文件的目的是對所列的甲氧咪草煙(Imazamox)國內MRLs進行咨詢,這些限量是在PCPA于2008年6月28日生效后由PMRA擬定的。咨詢活動已經在Bill C-28生效之前開始,以便在FDA被修改后盡快合法的制定本文件所列的MRLs。
MRL(ppm) 未加工農產品(RAC)及/或加工產品
0.05ppm 葫蘆巴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