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7日,巴西公布有關動物產品衛生檢驗法規。本通報指令修改1952年3月29日第30.691號令批準的動物產品衛生檢驗法規(RIISPOA)的第854及918條。它免除了獲得出口國巴西領事主管機構衛生證書簽證的義務。另在第918條中增加第2段,規定無論進口國是否要求巴西衛生證書的簽證,源自該國的衛生證書都適用于相同的程序。
![]() |
2008年4月7日,巴西公布有關動物產品衛生檢驗法規。本通報指令修改1952年3月29日第30.691號令批準的動物產品衛生檢驗法規(RIISPOA)的第854及918條。它免除了獲得出口國巴西領事主管機構衛生證書簽證的義務。另在第918條中增加第2段,規定無論進口國是否要求巴西衛生證書的簽證,源自該國的衛生證書都適用于相同的程序。
聲明:
① 凡本網所有原始/編譯文章及圖片、圖表的版權均屬食品伙伴網所有,如要轉載,需注明“信息來源:食品伙伴網”。
② 凡本網注明“信息來源:XXX(非食品伙伴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 郵箱:bz#foodmate.net(發郵件時請將#換成@) QQ:36398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