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衛生標準工作,完善衛生標準體系,促進衛生標準實施,我委組織制定了《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標準工作五年規劃(2014-2018)年》(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www.nhfpc.gov.cn)。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4年7月10日
附件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標準工作五年規劃
(2014-2018年)
根據《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標準化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為做好衛生標準工作,完善衛生標準體系,制定本規劃。
一、衛生標準工作現狀
(一)近五年來取得的主要成就。
1.衛生標準體系進一步健全。以“提高衛生標準質量、完善衛生標準體系、推動衛生標準實施”為主線,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需要為目標,推動衛生標準工作。目前現行有效的衛生標準達1100多項,涉及的領域從公共衛生為主發展到公共衛生、醫療領域兼顧。醫療領域的衛生標準邁出堅實步伐,衛生信息、營養等標準從無到有,法定傳染病、職業病診斷標準基本實現全覆蓋,初步形成了覆蓋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消毒、血液、醫療服務等17個專業的標準體系,較好地滿足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健康需求。
衛生標準工作的快速發展得益于衛生標準工作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創新。衛生標準專業委員會從1981年成立之初的7個發展到17個,組建了一支跨部門的、由各領域權威專家為主、老中青相結合的衛生標準審查隊伍,造就了一批能夠勝任衛生標準制修訂工作任務的技術骨干。近5年來,相繼發布了《衛生標準管理辦法》、《衛生標準審查管理辦法》等規定,從標準立項、起草、審查和發布等各個環節提出了全面、詳細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為提高衛生標準工作質量提供了制度保障。
衛生標準基礎性研究有效開展。組織完成了科技部“十一五”國家科技支撐關鍵技術標準推進工程的“衛生安全重要技術標準研制”課題。開展了醫療服務、衛生信息和營養專業標準國內外對比研究,區域衛生信息互聯互通標準體系與方法研究,衛生信息標準實施狀況調查研究等項目。科研成果轉化為近百項專業衛生標準。
2.衛生標準清理和復審力度不斷加大。組織完成1000多項標齡超過5年的衛生標準的復審,淘汰了老化落后標準40項。同時,為提高衛生標準制修訂的效率,組織開展對歷年累積的三百余項逾期項目的清理工作。通過清理和復審,標準老化、缺失、滯后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3.衛生標準宣傳貫徹工作有序推進。舉辦了各類衛生標準宣傳培訓班280余次,編寫了不同專業衛生標準應用指南系列叢書,舉辦了衛生標準宣傳周活動,開展了多項衛生標準貫徹實施情況調研和追蹤評價。
4.地方衛生標準工作步入正軌。制定了《地方衛生標準工作管理規范》,對地方衛生標準的制修訂、宣傳培訓、實施的評估、監督檢查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目前,多數地區已經初步建立了衛生標準工作制度和組織框架,為地方衛生標準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衛生標準工作還存在著不適應、跟不上等問題。如標準體系結構不合理,標準之間的協調性有待加強,整體質量水平有待提高,一些標準標齡較長,與技術創新、衛生事業發展和社會、基層工作的需求存在脫節現象。衛生標準工作的制約因素有:一是標準基礎研究滯后,標準定位不夠清晰,研究成果與制標相分離;二是標準工作保障機制有待完善,缺乏專門的衛生標準技術管理機構,缺乏相應的投入和激勵機制;三是標準化專家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專業委員會還需要進一步優化。
二、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基本原則。
一是要堅持科學性原則。研制衛生標準必須以科學為基礎,遵循科學規律,同時還必須進行充分的調查研究和實踐論證。
二是堅持立足國情與借鑒國際標準經驗相結合的原則。制定衛生標準應當適應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并兼顧疾病預防控制、醫療服務、公共衛生監督管理的實際需要,同時要及時掌握并積極借鑒相關國際標準和管理經驗,注重標準的可操作性。
三是堅持公開透明原則。鼓勵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參與衛生標準制修訂工作,積極拓寬標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范圍和方式,廣泛聽取各方意見。
(二)主要目標。
完善衛生標準體系。加快制定與衛生法律法規相配套的、與民生項目密切相關的衛生標準。5年內,計劃發布300項衛生標準。
完善衛生標準管理體制。加強衛生標準全過程管理,提高衛生標準審查工作的科學性和公正性。
不斷提高衛生標準質量。推動標準與科技創新、實際需求緊密結合,提升標準質量和技術水平,增強標準實用性和有效性。
推動衛生標準有效實施。拓寬衛生標準宣傳渠道,加大標準培訓力度,推動標準的正確使用和有效實施。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衛生標準立項工作。健全以需求為導向的標準立項機制,圍繞衛生重點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指導標準申報和立項。向社會公開征集衛生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充分聽取標準使用者意見和建議,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基層人員)的參與度。進一步完善立項評審制度,確保項目論證嚴謹充分,提高項目科學性。要遴選出具有專業實力、作風嚴謹的單位和起草人擔當標準研制重任。
(二)提高衛生標準質量。完善標準制修訂程序,保障利益相關方充分發表意見,促進標準制修訂過程更加公開透明。完善標準審查機制。強化專業委員會委員審查標準的權利與義務,明確標準審查各環節時限和質量要求。創新管理模式,探索通過建立專家庫提高專業標準審查質量。
(三)加強衛生標準復審工作。進一步完善衛生標準復審工作機制,使復審工作常態化。加強對現行衛生標準的維護,及時更新和淘汰老化落后標準,提高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四)做好衛生標準的宣貫和實施工作。繼續創新衛生標準宣貫模式,利用各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加大衛生標準貫徹力度。社會影響廣泛的衛生標準發布后,及時對標準進行解讀,開展衛生標準培訓,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開展衛生標準跟蹤評價,掌握標準執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適時修訂完善衛生標準。
(五)加強對地方標準工作的指導。進一步推動地方衛生標準工作,充分調動地方積極性,建立有效的衛生標準實施監測和信息反饋機制。
(六)加強衛生標準基礎研究。重點加強專業衛生標準制修訂關鍵技術、衛生標準應用評價技術方法等研究工作。根據健康服務業發展需求,探索建立相應的衛生標準體系,規范行業發展,為衛生安全監管提供依據。推進疾病預防、醫療臨床、行業科研專項成果向衛生標準的轉化。加強衛生標準與科技創新的緊密聯系,相互促進、相互支持。積極學習借鑒國際組織和國外相關標準,提高標準的先進性。
四、重點標準項目
(一)信息標準。制定衛生信息模型、基層醫療衛生信息標準、互聯互通標準符合性測評測試標準、信息安全和健康信息隱私保護規范、ICD疾病診斷編碼和手術操作編碼等標準。
(二)醫療機構管理標準。修訂醫療機構安全管理標準,制定綜合醫院兒科建設標準,綜合醫院精神科建設標準,婦產科專科醫院建設標準,急救醫療機構建設標準,鄉鎮衛生院急診科建設標準,村衛生室建設標準,縣醫院、鄉鎮衛生院等醫療衛生機構裝備配置標準。制定醫療器械和醫療設備臨床安全使用標準。
(三)醫療服務標準。制定醫療服務相關流程、影像學診斷及急需規范的技術操作等標準。制定常用醫學名詞標準化詞庫。
(四)臨床檢驗標準。制定我國常見病、多發病相關的檢驗醫學實用準則,圍繞檢驗醫學各亞學科制定該學科的常規技術標準和準則,制定我國常見、重要檢測項目的參考體系標準。
(五)血液標準。完善覆蓋采供血工作全流程的標準體系,制定以獻血服務、血液篩查、質量控制和臨床科學合理用血四個領域為重點的標準,加快輸血醫學術語、血液合格標簽編碼等基礎性標準的研制工作。
(六)醫院感染控制標準。完善醫院感染預防與控制標準框架體系,修訂醫院消毒供應中心標準。
(七)護理標準。制定完善護理標準框架體系,制定護理服務相關管理、服務行為、操作技術標準。
(八)傳染病標準。系統梳理修訂39種法定傳染病診斷標準,包括耐多藥肺結核病在內的肺結核、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丙型病毒性肝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布魯氏菌病、梅毒和淋病等;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新發傳染病以及人乳頭瘤病毒感染皮膚病等非法定傳染病診斷標準,制定傳染病防治效果評價及監督標準。
(九)寄生蟲病標準。制定巴貝蟲的診斷、包蟲病糞抗原檢測技術、查螺滅螺技術規范等標準。
(十)地方病標準。制定人群尿砷正常值、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改良爐改灶技術規范等標準。
(十一)病媒生物控制標準。加強媒介生物性傳染病控制標準的研究,建立病媒生物控制用藥準則與操作規范,規范有害生物防制服務。
(十二)職業衛生標準。加快制定、修訂職業衛生基礎標準,建立健全配套的職業衛生檢驗方法標準,完善重點行業與重點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規范標準,進一步完善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因素工程、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制定金屬及其化合物粉塵肺沉著病、硬金屬肺病、激光所致眼損傷等新增職業病的診斷標準,修訂溴丙烷中毒、職業性傳染病的診斷、職業性腫瘤的診斷等標準。
(十三)環境衛生標準。開展環境衛生專業基礎標準、環境污染對人群(體)健康影響評價和監測方法標準研究,修訂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及其檢驗方法,開展海水淡化用于飲用水的衛生標準研究,完善涉水產品相關標準,制定公共場所危害因素監測、評價技術標準。
(十四)放射衛生標準。制修訂放射診療設備質量控制檢測規范與檢測方法系列標準,研制放射診斷與核醫學指導水平標準、放射診療新技術的放射衛生防護標準,制定醫療照射中患者防護與安全、個人劑量監測、職業照射防護系列標準、核與輻射事故的衛生應急準備與響應等標準。制修訂核和輻射事故醫學應急救治相關標準,修訂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診斷標準、放射性腫瘤診斷標準和病因學判斷標準。
(十五)營養標準。圍繞我國居民的主要營養問題,制定人體營養狀況評價標準、膳食營養素需要標準、膳食營養指導與干預標準;規范食物成分數據分類、表達,制定食物營養標準;制定營養研究、調查、檢測、干預等方法學標準。
(十六)學校衛生標準。開展學校衛生標準體系研究,開展學生健康及相關行為因素、常見病監測方法、監測技術、監測內容等標準基礎研究和制定;制定學校學生生活、學習環境及相關設施衛生標準。
(十七)消毒衛生標準。制定急需的應急狀態下的現場消毒標準,以消毒產品通用技術標準為重點,制定消毒器械和消毒劑標準,完善消毒產品標準體系。
(十八)其他領域。制定衛生應急管理、技術標準和評估規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合作,建立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各專業委員會研究、完善本領域衛生標準體系框架,保證標準的審查質量,將國內外相關標準的動態追蹤、標準的復審等納入重要的日常工作。衛生監督中心做好協調工作,發揮樞紐作用,全面掌握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做好標準歸口管理工作,加強統籌規劃,探索建立更高效的管理運行機制;各業務司局加強對各專業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將專業衛生標準制修訂和宣貫實施與本司局業務管理工作密切結合。
(二)加強組織機構建設。適時成立專門的衛生標準管理處室和管理技術機構。對專業委員會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完善績效評估機制。加大秘書處掛靠單位對專業委員會的支持力度,改善秘書處人員及委員工作條件。探索建立專業委員會獎懲機制和委員退出機制,形成權力到位、責任到位、能力到位的工作程序和機制。
(三)加大標準工作的投入力度。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建立持續穩定的衛生標準經費保障機制,積極爭取國家、行業專項資金支持,重點支持開展本規劃確定的重點標準制修訂和宣貫實施工作。嚴格衛生標準制修訂經費使用管理,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四)加強標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專業委員會委員及標準起草人員能力建設,培養一批能夠勝任標準制修訂、審查任務的技術骨干。組織編制衛生標準系列培訓教材,建立師資隊伍,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醫療機構開展人員培訓。不斷充實和完善衛生標準專家庫,發展壯大專家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