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為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我局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征集2014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則
(一)應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以保障公眾健康為宗旨,以解決我市食品安全突出問題為重點;
(二)應當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等科學依據或研究基礎;
(三)符合我市食品產業發展實際以及行業現實和監管實際需要;
(四)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已經涵蓋的食品品種的,不宜重復制定食品產品的地方標準。
二、征集重點
(一)符合我市食品生產經營的現狀及特點,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食品產品標準立項建議;
(二)修訂與現行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沖突的地方標準的立項建議。
(三)檢驗方法與規程標準的立項建議等。
三、征集范圍
根據《食品安全法》、衛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對沒有國家標準又需要在我市范圍內統一實施的有關食品生產、檢驗方法與規程標準(食品相關產品和食品添加劑除外)。
四、立項建議內容要求
(一)提出立項建議的應當是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推薦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應當有標準制修訂的工作經驗,能支持標準起草人工作,確保其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
(三)擬擔任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熟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法規,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四)提出立項建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填寫立項建議書,同時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推薦材料或論證報告。
(五)申報立項建議的單位應當認真填寫《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并于 2014 年 2 月 15 日前將紙質件及電子版報送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食品安全標準處。
五、項目計劃確定
市衛生局將適時組織立項建議的論證工作,確定 2014 年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
六、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重慶市衛生局衛生監督局食品安全標準處
聯系人:唐嘯、鄭華民
聯系電話:68811679、68811677 傳真:68811679
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松石北路 418 號
郵編:401147
E-mail: spaqbzc@163.com
重慶市衛生局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