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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衛生廳 黑龍江省政府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
2013年2月6日
黑龍江省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切實做好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衛辦監督發〔2012〕913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
對2012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黑龍江省食品地方標準進行全面清理,重點清理以下地方標準:
(一)與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等規定不符的;
(二)與現行食品安全標準相沖突或存在缺陷的;
(三)原標準屬于推薦性的;
(四)標準標齡老化的。
二、工作目標
到2013年底,完成對在黑龍江省范圍內執行的食品地方標準的調查摸底工作,并完成其中強制執行內容的分析整理和評估工作,提出相關食品標準或技術指標繼續有效、整合或廢止的清理意見,通過對本省食品地方標準的清理,達到掌握標準實施情況、提高標準技術水平,增強標準有效性的目的。
三、工作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3年1月至2013年2月)
1、啟動清理工作。2013年2月20日前,成立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和清理專家組。
2、征集標準文本。2013年2月28日前,由省質監局提供2009年職能交接前制定的強制性、推薦性食品地方標準目錄和電子文檔。涉及農藥、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的,分別由省農委、省畜牧獸醫局自行組織處理。
(二)清理階段(2013年2月至8月)
1、開展清理工作。2013年5月底前,省衛生廳組織清理專家組,對現行食品地方標準進行指標、項目的比對分析,提出清理工作意見。
2、公開征求意見。2013年6月底前,清理專家組提出需要納入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的標準目錄及需要修訂、調整的食品地方標準目錄,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3、處理反饋意見。2013年8月底前,對征求的意見進行分析匯總,提出處理意見。
(三)完成階段(2013年9月至12月)
1、形成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報告。2013年11月,清理專家組完成清理工作報告,提交領導小組審查批準后,上報衛生部和省政府食安辦。
2、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和修訂建議。2013年12月,根據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結果,確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啟動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和修訂工作。
四、組織管理和具體要求
(一)相關部門共同配合參與清理工作。省衛生廳負責《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方案》的組織實施;省質監局負責提供2009年職能交接前制定的標準目錄和文本。涉及農藥、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標準由省農委和省畜牧獸醫局分別自行組織清理,并將清理結果通報省衛生廳。
(二)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做好重大事項審議、督促和檢查工作。成立食品地方標準清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督方案的組織實施;協調清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項工作的進展和落實情況。
(三)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標準專家庫選任相關專家組成地方標準清理專家組,承擔清理技術工作。清理專家組具體負責食品地方標準清理技術工作,要根據本方案,細化清理工作任務和具體措施,確定工作進度,強化責任意識,嚴格把握標準清理原則,確保達到工作目標。
(四)黑龍江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清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黑龍江省衛生廳)承擔食品地方標準清理總體工作。黑龍江省衛生監督所負責收集整理標準目錄和文本,組織研究相關問題,提供技術咨詢和審查,并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清理工作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