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吉林省標準化“十四五”發展規劃》,省市場監管廳決定面向全省公開征集2025年度標準化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領域
以《吉林省標準化“十四五”發展規劃》重點任務為項目征集的主要方向,具體領域如下:
(一)農業農村。糧食、黑土地保護利用、高標準農田建設、種業、畜禽漁業、特色農產品、農產品(食品)加工、農業新業態、鄉村建設。
(二)工業。汽車、裝備制造、化工、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衛星、大數據與人工智能、工程建設、綠色低碳。
(三)服務業。旅游、養老、交通運輸、商貿流通、休閑康養、文化、體育。
(四)社會事業。政務服務、公共安全、城鄉基層治理、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公共服務。
二、項目類別
此次征集的標準化項目包括申請立項項目和申請資金獎補項目。
(一)申請立項項目。
1.省級標準化科研項目。重點支持鄉村振興、制造業轉型升級、現代服務業、政府治理、生態強省、民生保障等領域標準體系研究。
2.吉林省地方標準項目。重點支持我省特色資源產業、標準提升行動等方面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
3.標準化基礎性工作。主要包括承擔標準化項目征集、論證、評審、驗收及推廣等技術支撐工作,標準化專業培訓及人才培養,重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宣貫、評估評價,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統計分析,提供標準化公共服務,團體標準幫扶指導和監督檢查,企業標準比對評價和監督檢查,標準化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及維護,標準文獻保障,吉林東北亞標準研究中心建設,吉林WTO/TBT通報咨詢中心建設,東北三省一區標準化協同發展,國家、省委省政府以及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重點標準化工作。
(二)申請資金獎補項目。
1.標準研制及科研項目。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主導制修訂并獲批發布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含外文版)、行業標準、省級地方標準以及通過驗收的省級標準化科研項目(列入2024年度吉林省標準化科研和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項目)。
2.標準化活動的組織管理。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獲批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擔任國際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主席、副主席,承擔國外權威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承擔省級地方標準技術審查任務的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發布的2024年度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方案等項目。
三、申報單位基本條件
申報單位應為省內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獨立銀行賬號,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符合《吉林省標準化資金管理辦法》(吉市監標準字〔2024〕24號)和本通知有關要求。
(二)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或多頭申報,同一事項確因政策允許需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
(三)申報單位應當對提交的申報材料真實性、合規性、有效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四、申報要求
請中省直有關部門組織好本行業領域的項目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組織填報材料。
1.申請立項項目。
(1)申報省級標準化科研項目、標準化基礎性工作的單位,按要求填報吉林省標準化項目申請書(附件1)。
(2)申報吉林省地方標準項目的單位,按要求填報吉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附件2)。同時提供標準草案,草案需明確提出標準的主要章節和各章節所規定的主要技術內容,基本達到能夠公開征求意見的程度。
(3)申請立項項目結題驗收后,將根據省財政廳批復的資金額度予以事后獎補,資助額度不超過該項目實際發生的費用,沒有批復或批復后不足部分,由項目申報單位自行承擔解決。
2.申請資金獎補項目。
(1)申請資金獎補項目的單位,應填報吉林省標準化項目申請書(附件1)、任務書(附件3)、績效自評報告(附件4),同時提供項目經費決算表、項目資金支出明細表,按資金支出明細順序提供會計賬簿、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等財務資料復印件等佐證材料。
(2)申請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含外文版)、行業標準獎補項目,須提供立項計劃、批準公告以及項目文本。
(3)申請省級標準化科研以及地方標準制修訂獎補項目,項目申請書、任務書以立項時填報的為準,不需要重復填報,也不需要提供立項計劃、批準公告以及項目文本。
(4)申請承擔國際、國家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獎補項目,須提供批準文件。
(5)申請省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獎補項目,須提供承擔省級地方標準技術審查任務的佐證材料。
(6)申請承擔全國企業標準“領跑者”評估獎補項目,須提供企業標準“領跑者”信息平臺正式公布的評估方案,并附已公布企業標準“領跑者”名單。
(二)部門審核推薦。
申報單位將材料報項目歸口管理的中省直有關部門審核。中省直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本行業領域內的申報項目及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并填寫2025年度吉林省標準化項目匯總表(附件5)。審核通過后,請中省直有關部門通過省政府公文傳輸系統向省市場監管廳正式發函推薦申報,將相關申報材料作為附件同時報送。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通過省政府公文交換系統發給省市場監管廳,電子版(word版及掃描件PDF版)發送至指定郵箱。
其中,申報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中省直有關部門應組織對地方標準的實際需求進行調查,對制定地方標準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評估,對是否符合地方標準的制定事項范圍進行審查。提供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專家組的立項論證評估意見,已成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由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供意見,未成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應當成立具有專業性、獨立性和廣泛代表性的專家組,由專家組提供意見。提供本領域的標準體系表,列出本領域需要復審的地方標準清單,提出修訂、廢止建議。
五、受理審核
省市場監管廳對項目集中受理時間: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集中審核的時間:2025年3月24日至4月30日,審核過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及答辯要求另行通知。
六、聯系方式
申請標準化科研及標準制修訂立項:省標準研究院楚文一,電話:18833235571,郵箱:953915400@qq.com
申請標準化基礎性工作立項、申請資金獎補項目:省市場監督管理廳標準化管理處潘湛波,電話:0431-85237117,郵箱:panzb701225@163.com
附件:1.吉林省標準化項目申請書
2.吉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
3.吉林省標準化項目任務書
4.吉林省標準化項目績效自評報告
5.2025年度吉林省標準化項目匯總表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2025年1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