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有關要求,發揮團體標準總結、應用和示范作用,快速滿足和引領生產和服務質量需求,廣州市質量協會依據《廣州市質量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定期組織標準制修訂工作,現開展2024年度團體標準制修訂計劃征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原則
(一)推動產業鏈供應鏈強化基礎質量支撐。面向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質量政策,重點聚焦協同管理、品牌塑造和提升、對標達標等需求,以質量創新促進生產/服務場景再造、業務再造、管理再造,提高產業質量競爭水平。
(二)助力產品/服務質量提檔升級。優化供給品質,并推動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質量改進等全流程信息化、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
(三)申請項目應避免與現有國家、行業、地方或其他相關標準交叉、重復或矛盾。
二、立項范圍
緊密圍繞經濟和國家發展需求,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目標導向,具有可行性。具體范圍為:
(一)生產/服務新業態新模式所需質量理論、工具和方法(質量發展創新、質量發展綠色導向、產業鏈供應鏈質量、品牌建設和提升)。
(二)支撐和推進質量工作提升的技術、方法和指南(質量模式、工具和方法、質量活動依據)。
(三)高質量發展在特定行業實施的實踐(具體行業應用指南、產品/服務質量分級)。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熟悉國內外相關領域質量管理和相關標準建設情況,確保建議項目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報的項目應具備一定的研究和實踐基礎或為已確定的行業、集團重點研發項目的輸出之一。
(三)申報的項目牽頭人應熟悉標準化工作,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專業素養與理論水平,并能夠積極組織和協調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時效性。
(四)填寫《廣州市質量協會團體標準申報表》(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表》),申報單位應確保內容真實、可靠、完整和準確。
(五)申報單位應在《申報表》中明確提出擬制定標準的主要章節及主要技術內容。
(六)申報單位應提供充分的資源保障項目實施與按時完成。
四、申報截止時間及方式
(一)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二)《申報表》(word+原件掃描PDF)及其他相關資料(如有)發送至指定郵箱,無需報送紙質材料。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張智聰 電 話:020-83341934 83366278
郵 箱:gzzlxh@sina.com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東湖西路2號金湖大廈602室
廣州市質量協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