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6日訊 16日上午,國臺辦新聞發布廳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表示,關于"大陸僅制定了161項農藥殘留標準,遠遠低于臺灣的657項標準"的報道與事實不符。
范麗青稱,大陸參照國際通行作法制定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目前已達807項,并非報道中所說的161項。對于個別大陸種植面積較小的水果品種,臺灣產品輸入大陸時,可以采用臨時性管理措施,由臺灣方面提供該產品在臺的限量標準及相關農藥使用數據和信息,大陸方面在此基礎上設定臨時農藥殘留限量標準,作為進口通關檢驗依據。因此,不會妨礙臺灣農產品銷往大陸。我們歡迎越來越多的臺灣優質農產品進入大陸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