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在《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幾天后,記者走訪了市內的幾家大型超市,發現各大超市對新國標的反應不一,有的超市已經更換了新保鮮膜,有的超市還在等待相關部門的通知。
據了解,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從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標準與原標準相比,增加了對原料的技術要求,對于使用的樹脂要求必須為"食品級"原料。而且,可用于包裝食品的保鮮膜將標識"食品用"字樣,并將標示出"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警示性語言。可以通過微波爐加熱使用的保鮮膜,除了標明"可微波爐使用"外,還必須注明加熱方式及最高耐溫溫度。
記者在家佳購物超市內看到,超市用于提供給消費者包裝糖果、糕點和蔬菜的保鮮膜上都標識有"食品包裝袋"、"可直接接觸食品"和"QS"字樣。貨柜上銷售的保鮮膜也大都已經更新為新標準保鮮膜,但仍有部分保鮮膜存在標識不全的情況,超市店長張建國告訴記者:"我們前段時間就在著手進行新舊保鮮膜的更換,對于部分標識不全的保鮮膜,我們將陸續作處理,讓它們退出超市。"同時,張建國還透露說從供貨渠道反饋的信息來看,新標準的保鮮膜比舊保鮮膜價格約上浮了5%.
通過電話聯系,沃爾瑪超市和百信超市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還沒有接到相關部門要求實施《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國家標準的通知,但在接到通知后,會積極采取措施。采訪中很多市民都表示對于新標準還不甚了解,也從來沒有考慮過自家的保鮮膜能不能用微波爐加熱,但大家普遍認為新標準的實施更好地保護了消費者的利益,并對此表示支持。
相關標準請參考:http://www.lsgzd.com/standard/sort/3/18672.html GB 10457-2009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