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依據《浙江省城市水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經浙江省城市水業協會(以下簡稱“省水協”)標準委員會組織審查,決定將8項團標項目列入2024年度第一批立項計劃(詳見附件1)。為保證標準項目盡快落地實施,相關工作要求如下:
1.請標準的主編單位,根據立項初審會相關工作要求,充分融入好專家的指導意見,提升標準質量;
2.鼓勵吸納政、產、學、研、用等產業鏈各環節有強烈編制意愿且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參與標準編寫,團體標準主編單位應在立項后一個月內成立標準編制組,并報送省水協(參考模板見附件2);
3.標準編制組成立后三個月內完成標準大綱編寫和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為確保標準質量,建議各團標牽頭單位在第一次工作會議時,邀請相關專家對標準大綱進行把關(如需要推薦專家,可以跟省水協聯系),并形成會議紀要(會議信息+現場照片),將融入專家意見的標準大綱和會議紀要報送至省水協;團體標準制定期限一般為12個月,否則將進行動態調整。
聯系人:標準委秘書長 董宵婷(13588131159);省水協秘書處 王 琦(13655577039)
附件:1.省水協2024年度第一批團體標準立項項目;2.標準編制組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