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計量與標準化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專家評估論證,現同意《質量分級及“領跑者”評價要求 化妝粉塊》《質量分級及“領跑者”評價要求 化妝筆、化妝筆芯》《質量分級及“領跑者”評價要求 指甲油》《質量分級及“領跑者”評價要求 中性墨水圓珠筆和筆芯》《質量分級及“領跑者”評價要求 白術》《質量分級及“領跑者”評價要求 鋁及鋁合金不粘鍋》6項團體標準立項。
請標準起草單位按照團體標準工作要求和相關管理規定,落實任務分工,組織開展團體標準制定工作,嚴格把控標準質量關,增強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按時完成標準制定任務。
浙江省計量與標準化學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