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有關單位:
根據《長沙市標準化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協會組織專家對團體標準《團體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價規范》進行了立項評審,經專家認真研究與審核,該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制標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嚴把標準質量關,切實提高標準編制的質量和水平,增強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同時歡迎與立項標準相關的單位加入該標準的起草編制工作。有意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請與協會秘書處聯系。
聯 系 人:徐老師
聯系電話:0731-85656619 152009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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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