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037-2006《葡萄酒》已于2006年12月11日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發布,并于200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標準屬條文強制型國家標準,其中術語和定義、理化要求、衛生要求、凈含量及標志中8.1、8.2款為強制性條款,其他為推薦性條款。
與舊標準相比,新標準對定義的描述進行了適當的修改,增加了利口葡萄酒、葡萄汽酒、冰葡萄酒、貴腐葡萄酒、產膜葡萄酒、加香葡萄酒、低醇葡萄酒、脫醇葡萄酒和山葡萄酒9種特種葡萄酒定義。新標準除保留按色澤和二氧化碳含量分類外,還增加了按含糖量分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甜葡萄酒四類。
理化要求中,游離二氧化硫和總二氧化硫指標按GB 2758-2005《發酵酒衛生標準》執行;總酸不作要求,以實測值表示,以便于葡萄酒類型的判定;新標準增加了檸檬酸、銅、甲醇、防腐劑限量指標,其中苯甲酸在發酵過程中可自然產生,并非人工添加,因此規定了上限;新標準規定不得添加“合成著色劑”、“甜味劑”、“香精”和“增稠劑”。
新標準增加了凈含量要求。為便于對感官進行分級評價描述,特增加了附錄A。預包裝葡萄酒標簽按GB 10344《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執行,并按含糖量標注產品類型(或含糖量),單一原料的葡萄酒可不標注原料與輔料,添加防腐劑的葡萄酒應標注具體名稱。標簽上若標注葡萄酒的年份、品種、產地,應符合標準中規定的定義,年份葡萄酒所標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汁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體積分數) ;品種葡萄酒是指用所標注的葡萄品種釀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75%(體積分數);產地葡萄酒是指用所標注的產地葡萄釀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體積分數)。新標準適用于實施日期之后生產的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