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專家:
由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所牽頭起草的《碳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 總則》等6項團體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如有補充、修改完善的意見和建議,請?zhí)顚憽秷F體標準征求意見反饋表》,并于2024年4月2日前反饋至秘書處郵箱(99937014@qq.com)。逾期未反饋視作無意見。
附件下載
附件1.00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總則(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2.00 團體標準-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總則 編制說明.doc
附件3.01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發(fā)電企業(yè)(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4.01 團體標準-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發(fā)電企業(yè) 編制說明.doc
附件5.02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鋼鐵企業(yè)(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6.02 團體標準-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鋼鐵企業(yè) 編制說明.doc
附件7.03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方法 化工企業(yè)(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8.03 團體標準-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化工企業(yè) 編制說明.doc
附件9.04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石油化工企業(yè)(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10.04 團體標準-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石油化工企業(yè) 編制說明.doc
附件11.05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水泥企業(yè)(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12.05 團體標準-碳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要求 水泥企業(yè) 編制說明.doc
附件13.3.團體標準征求意見反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