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全省農業地方標準立項工作,按照《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4年度省級地方標準立項指南的通知》(晉市監發〔2024〕32號)(以下簡稱《指南》)(詳見附件1)要求,決定征集2024年度山西省農業農村領域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重點
耕地和種子兩個要害領域的標準;高標準農田建設投入和管護標準;旱作農業的生產技術、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標準;農業科技和經營管理現代化領域的標準;農業節能低碳技術標準;農業農村領域科技特派員制度配套的標準,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標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標準;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防止返貧監測、落實幫扶措施的標準等。
二、申報要求
省級農業地方標準立項應符合《指南》“三、申報要求”所有規定。為確保申報標準的先進性、適用性、引領性,此次標準制修訂工作本著“提質擴面、查遺補漏”的原則,堅持由規模數量向質量效益轉變,強化前期預研,扎實研究基礎,提升標準質量。
起草組人員應當掌握標準化政策、熟悉地方標準制修訂程序,至少有2名具備副高以上技術職稱并參與起草過國際、國家、行業標準或主持起草過地方標準的同志,項目負責人(第一起草人)需有參與過標準編寫的經歷,確保標準編寫的質量。項目申報的起草組成員應真實反映起草人在標準起草工作中體現的真實作用。參與地方標準的起草人員數量,管理服務類標準一般不超過15人,技術類標準一般不超過20人。每個標準的牽頭起草人(標準中排名前三)已立項的在研項目超過5個的,原則上不再立項新的項目。每年新立項項目,牽頭起草人(標準中排名前三)每人不超過3個,配套省委、省政府重大緊急任務的項目除外。
三、材料報送
(一)材料清單
1.山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書(格式詳見附件2);
2.查新查重報告;
3.地方標準草案;
4.制定標準的有關政策依據;
5.起草人中具備副高以上職稱的職稱證復印件(2名)和其起草過標準的業績證明;
6.實施地方標準的具體措施(資金保障、宣貫和培訓等);
7.有研究基礎的項目,應當提交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報告、調研報告、實驗驗證報告、統計分析報告等;
8.標準涉及知識產權的,提供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及知識產權持有人授權文件,并在項目申報書中應加以說明;
9.有技術指標的應當提交不少于3個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
10.申報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地方標準,應當提交獲批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的文件和相關材料。
11.2024年山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匯總表(格式詳見附件3)。
(二)報送要求
材料清單1、2、3、4、5、6、11項為必備材料。申報材料應使用A4幅面正反打印,封面統一為淡藍色卡紙,每個項目膠裝2冊。山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匯總表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一份,并提供word格式的電子版。另外,需提供PDF格式的每個項目的標準文本電子版。注:查新查重報告需包含標準文本內容的查新查重情況說明。
牽頭起草單位將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于2024年3月25日前報送省農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四、聯系方式
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聯 系 人:安佰鮮
聯系電話:0351-8235283
省農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聯 系 人:戴潤芳 郭 郁
聯系電話:0351-4048053
地 址:太原市迎澤區農本巷農業大廈612
郵 箱:sxnybwh@163.com
附件:1.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4年度省級地方標準立項指南》的通知
2.山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申報資料
3.2024年山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匯總表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