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廣西分析測試協會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程序》的有關規定,廣西分析測試協會于2024年2月組織專家對《化學分析實驗室標準物質和標準溶液管理指南》團體標準進行了立項評審,經審查,上述申報的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予立項。如有異議,請在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3月15日—3月28日)內實名以書面方式向我會秘書處反映,并請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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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分析測試協會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