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委屬各單位,省屬各醫院,委機關相關處室,省疾控局,有關單位:
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安徽省地方標準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將組織衛生健康領域地方標準項目的征集、遴選和申報工作。
一、申報方式
(一)市以下單位申報材料經市級衛生健康委審核、蓋章后報送省衛生健康委相關業務處室審核(蓋章或負責人簽字)后,統一報政策法規處。
(二)委屬單位,省屬醫院,相關單位申報材料經委機關相關業務處室審核(蓋章或負責人簽字)后,報政策法規處匯總。
二、申報要求
(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安徽省地方標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及2024年安徽省地方標準立項指南進行申報,申報材料需提供紙質版和電子版蓋章各一份,包括:
1.安徽省地方標準立項申請(第一起草單位蓋章,省衛生健康委業務處室審核簽字或蓋章);
2.安徽省地方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見附件);
3.安徽省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書(見附件);
4.安徽省地方標準草案(按照GB/T1.1-2020要求編寫,明確標準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修訂標準的,應說明擬修訂主要技術內容和對應的條款);
5.地理標志產品標準應提供該產品的獲批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標準名稱應與獲批產品相同;
6.申報試驗標準應提供起草單位在省級以上期刊發表的與該成果相關的學術論文;
7.項目內容涉及專利的,應提供專利的相關證明及專利持有人授權文件,起草單位應對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列入《關于印發<安徽省農村人居環境標準體系建設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皖市監函〔2022〕197號)附件2《標準明細表》中衛生健康領域省級地方標準的項目優先立項。
(三)各單位要嚴把申報項目的質量,申報材料于3月25日前反饋至省衛生健康委政策法規處。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屯溪路435號(安徽省衛生健康委4樓418辦公室,聯系電話:62998142)。
附件:1.安徽省地方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
2.安徽省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書
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3月6日
附件1
安徽省地方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
歸口單位:(公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 項目名稱 | 歸口單位 | 是否急需重點項目(是∕否) | 是否是列入行業標準化規劃的項目(是∕否,選擇“是”的項目應一并列出文件名稱和文號) | 第一起草單位 | 第一起草單位性質(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其他) | 第一起草單位所在地(市) | 參與起草單位 | 項目性質(強制∕推薦) | 項目類型(被代替的標準號)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注:此表由歸口單位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請用excel編制表格。
附件2
安徽省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任務書
一、項目基本信息 | |||||||
項目名稱 | |||||||
歸口單位 | |||||||
項目性質 | □ 強制 □ 推薦 | ||||||
項目類型 | □ 制定 □ 修訂 | 擬代替標準號 | |||||
(修訂項目填) | |||||||
國際標準分類號(ICS) | 中國標準文獻 | ||||||
分類號(CCS) | |||||||
是否涉及專利 | □ 是 □ 否 | 專利號 | |||||
專利名稱 | |||||||
二、背景與現狀(主要包括行業發展基本情況及存在問題,相關技術成熟度及發展前景等) | |||||||
三、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 | |||||||
四、必要性(主要包括標準制定的緊迫性、擬解決的問題等) | |||||||
五、可行性(主要包括起草單位標準化工作基礎、技術力量、項目經費保障,以及標準實施的難易程度、是否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等) | |||||||
六、預期效益分析(主要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等) | |||||||
七、標準實施方案(主要包括本單位以及建議歸口單位采取的標準宣貫、實施、監督檢查的措施) | |||||||
八、申報強制性標準時涉及的特定內容(主要包括強制的內容、依據、涉及的產品或對象、強制實施的風險分析評估) | |||||||
九、所有起草單位簡要信息(按參與程度排序,標準若立項發布將按此順序執行) | |||||||
序號 | 單位名稱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十、所有起草單位誠信守法承諾(第一起草單位和參與起草單位均應在此欄蓋章) | |||||||
本單位承諾三年內未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未發生違法、違規、失信等市場不良行為行為,同意申報。 | |||||||
第一起草單位(蓋章) | |||||||
參與起草單位(蓋章) | |||||||
十一、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意見 | |||||||
同意申報 | |||||||
(單位蓋章) | |||||||
十二、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歸口單位)意見 | |||||||
同意申報 | |||||||
(單位蓋章) |
注1:項目若無對應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省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意見”可空缺;
注2:修訂項目若為多個標準合并修訂,則所有被修訂標準信息均應填寫;
注3:可根據內容自行調整表格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