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東莞市標準化協會標準管理辦法》(東標協〔2019〕12號)的相關規定,東莞標協決定對《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南》、《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評價規范》團體標準修訂立項建議予以立項。經專家審查,所申報的《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南》、《中小學校、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評價規范》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各起草單位按照團體標準工作要求及專家評審意見,進一步加強基礎數據研究,按期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
東莞市標準化協會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