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委機關各處(室、局),區直各衛生健康單位,自治區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
衛生健康標準是實施衛生健康法律法規、落實衛生健康政策規劃、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術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實施方案的通知》等規定及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關于征集2024年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的函》(桂市監函〔2024〕263號)要求,現就征集2024年廣西地方衛生健康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標準。地方標準屬于推薦性標準。一般性工業產品標準、檢驗檢測方法標準以及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等原則上不予申報。符合市場競爭和創新發展的需要,可以由市場主體制定的,一般不制定地方標準。
(二)申報單位應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提出立項申請;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等保障,確保項目的必要性、先進性和順利進行。
二、征集范圍
以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醫療應急、慢性病防控、衛生健康新技術、醫院高質量發展為重點,圍繞構建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標準體系,促進重點人群健康等制定地方衛生健康標準。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征集的項目為2024年度廣西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各市衛生健康委,區直各衛生健康單位,自治區衛生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負責組織項目申報,結合實際,充分發揮產學研等各方力量,認真分析標準研制需求,突出重點,做好衛生健康地方標準的規劃與項目申報工作。原則上有尚未按立項計劃完成項目的單位,不接受其申報。
(二)項目下達后,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項目名稱、起草單位和進度安排等,項目制定周期原則上不超過15個月。因客觀情況變化確需變更的,需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同意后方可調整。
(三)申報材料(模版樣式詳見附件):
1.申報廣西衛生健康地方標準項目的報告;
2.《2024年廣西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項目匯總表》;
3.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4.《廣西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項目申報書》(一式七份);
5.標準草案(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編寫,詳細列出標準的范圍和主要技術內容;修訂標準的,需說明擬修訂的內容;一式七份);
6.調查分析報告(一式七份)。
(四)項目申報單位請于2024年3月8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申請材料紙質文本報送至南寧市新民路2號1505室,同時將申請材料電子版(包含WORD、加蓋公章掃描PDF版)發送至聯系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韋淑媛,0771-2820612。
電子郵箱:fgc@wsjkw.gxzf.gov.cn。
附件:1.廣西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項目申報書(樣式)
2.調查分析報告(樣式)
3.2024年廣西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立項項目匯總表(樣式)
4.XX單位關于申報2024年廣西衛生健康地方標準項目的報告(樣式)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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