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東莞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東環協〔2022〕1號)的相關規定,東莞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于2024年1月26日組織專家對《零散工業廢水處理中心綠色供應鏈管理實施指南》、《零散工業廢水處理中心綠色供應鏈管理評價導則》兩項團體標準進行立項評審,所申報的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各起草單位按照團體標準工作要求及專家評審意見,進一步加強基礎數據研究,按期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
附件:團體標準及起草單位名單
東莞市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