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產品與工程標準化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浙產工標協〔2017〕1號)的相關規定,所申報的《限制食品和化妝品過度包裝 流通規范》《限制食品和化妝品過度包裝 生產加工規范》《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設計規范 食品和化妝品》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嚴把標準質量關,切實提高標準制訂的質量和水平,增強相關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浙江省產品與工程標準化協會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150號 關于《限制食品和化妝品過度包裝 流通規范》等3項團體標準的立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