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標準計量局(BSMD)2009年8月13日發布了G/TBT/N/BHR/142號通報,標題為:瓶裝酸奶的技術法規草案。
為保護消費者食品安全,巴林制定關于瓶裝酸奶的技術法規草案。本技術法規草案規定海灣標準(GSO1338)"瓶裝酸奶飲料"第7和第8條(標簽和包裝)規定的要求為強制要求。規定如下:產品容器應清潔無害、水密氣密密封并且能夠防止產品特性改變;產品應以能夠防止外部污染的方式包裝。
草案還規定了標簽要求:按脂肪率劃分產品類型(全脂、部分脫脂及脫脂)、如果加工產品使用或部分使用了牛奶以外的其它奶,應提及奶源動物或牲畜、應聲明每100ml產品的營養信息或提供包含的能量(卡路里)、蛋白質、脂肪、糖(克)及鈣和鈉(毫克)、應聲明生產日期及有效期。
該提案擬批準日期及擬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見截止日期為通報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