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湖北省太陽能空氣能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由中碳協(湖北)服務有限公司申請的《零碳實驗室評價規范》團體標準,經我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起草單位按照協會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嚴格把控標準質量關,切實提高標準制定的質量和水平,增加標準的適用性和實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如有單位或個人對該標準項目存在異議,請在公告之日起 10日內將意見書面反饋至湖北省太陽能空氣能行業協會專家委員會。
同時歡迎與該團體標準有關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相關企業、行業從業者等加入本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有意參與該團體標準研究制定工作的請與湖北省太陽能空氣能行業協會專家委員會聯系。
聯 系 人:羅亞麗
聯系電話:13871125759
郵 箱:3485821312@qq.Com
地 址:湖北省武昌區團結路東原時光廣場 B 座 2703
湖北省太陽能空氣能行業協會
2023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