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標準計量局(BSMD)2009年8月13日發布了G/TBT/N/BHR/137號通報。
為保護消費者食品安全,巴林制定關于酸奶飲料的技術法規草案。該技術法規草案規定了海灣標準(GSO)酸奶飲料的條款5.1和6(包裝和標簽)中規定的要求為強制性要求。草案規定如下:該產品應當包裝在由安全、衛生和無毒的材料制成的適當容器中;容器應當是清潔、從未使用過并且不會影響產品的性質的;產品應當包裝在防污染的安全容器中。草案同樣還詳述了標簽要求,諸如所使用的牛奶的類型、脂肪百分比、非脂固體乳原料百分比、添加的鹽的百分比、生產日期和有效期、保存要求。
該提案擬批準日期及擬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見截止日期為通報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