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按照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及民政部《團體標準管理規定》 以及《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團體標準制定程序》相關規定, 由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與北京工業大學牽頭,聯合相關單位申請的《原生紙產品碳足跡量化評價與通報要求》《再生與原生紙產品碳足跡量化評價與通報要求》兩項團體標準,經我會評審,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
序號 | 標準名稱 | 立項編號 |
1 | 原生紙產品碳足跡量化評價與通報要求 | 2023TB-ZD-15 |
2 | 再生與原生紙產品碳足跡量化評價與通報要求 | 2023TB-ZD-16 |
請起草單位嚴格把控標準質量關,切實提高標準制定的質量 和水平,增加標準的適用性和實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
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