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2018年市政府第8號令)第十四條快速立項的規定,經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提出,現下達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見附件),共計4項,為強制性標準。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上海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及標準制修訂的程序規定,按計劃及時完成上海市地方標準的制修訂任務,并將各階段工作計劃及進展情況及時反饋市市場監管局。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聯系人:劉文濤,聯系電話:64220000轉2527分機,傳真:54661391。)
附件
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
(共計4項)
修訂項目:4項
序號 | 標準名稱 | 標準性質 | 提出單位 | 技術歸口單位 | 主要起草單位 | 領域 | 項目周期(月) |
1 | 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強制性 |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 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 節能環保 | 6 |
2 | 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排放標準 | 強制性 |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 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同濟大學 | 節能環保 | 6 |
3 | 涂料、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強制性 |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 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華東理工大學 | 節能環保 | 6 |
4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 強制性 |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 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華東理工大學 | 節能環保 | 6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