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十三屆四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提高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意見》的工作部署落地落實,切實完善構建安全生產領域標準體系,自治區市場監管廳結合各行業主管部門反饋的意見,決定對涉及“安全”的 53 項地方標準進行清理和復審,《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指南》等 11 項地方標準繼續有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規程》等 37 項地方標準進行修訂,其中《壓砂地西瓜蛀蟲防治農藥安全使用技術規程》等 4 項地方標準復審結論在《自治區市場監管廳關于公布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領域地方標準復審結論的通告》中公示,不在重復下達。《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規程》等 4 項地方標準予以廢止,現將復審結論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結論為繼續有效的地方標準,行業主管部門繼續做好實施監督和分析評價,適時組織復審。結論為修訂的地方標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自治區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組織人員進行修訂,修訂完成周期 12 個月(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建議標準歸口的行業主管部門盡快完成,若超期未完成立即終止項目,我廳將下達廢止通告;結論為廢止的地方標準,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即刻廢止。
自治區市場監管廳
2023年8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