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專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和《中華環保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由中華環保聯合會歸口,四川省成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和中華環保聯合會VOCs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等企事業單位共同起草的《固定污染源廢氣 含氧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團體標準,經編制組會議、專家咨詢、專家研討會等對標準內容研討論證,并對技術指標開展實驗驗證,現已完成征求意見稿。同時,為滿足本標準在相關領域的適用范圍和應用需求,由審查專家組提議并經標準起草組協商一致,將標準名稱調整為《固定污染源廢氣 乙醛等22種含氧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
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嚴謹性和適用性,現公開征求意見。公示期間,請各有關單位及專家認真審閱標準文本,對本標準提出寶貴建議和意見,并于2023年8月27日前以郵件的形式將《團體標準意見反饋表》反饋至編制組秘書處,逾期未回復按無意見處理。
請登錄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http://www.ttbz.org.cn)和聯合會官網(http://www.acef.com.cn)下載標準征求意見稿及編制說明等方面信息。
聯 系 人:許 夏
聯系電話:15910860529
電子郵箱:xuxia@vocs-china.com
傳 真:010-59574839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21號金海商富中心A座806室
1、《固定污染源廢氣 乙醛等22種含氧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
2、《固定污染源廢氣 乙醛等22種含氧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3、中華環保聯合會團體標準意見反饋表
中華環保聯合會
2023年7月27日
關于《固定污染源廢氣 乙醛等22種含氧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的函.pdf
附件1、《固定污染源廢氣+含氧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2、《固定污染源廢氣+乙醛等22種含氧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征求意見稿).pdf
附件3- 中華環保聯合會團體標準征求意見反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