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國標委及民政部《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的文件精神,按照《中華環保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在有關方面申報項目的基礎上,我會組織專家對《沉積物/濕地土壤營養鹽和重金屬的薄膜擴散梯度(DGT)法采樣與檢測技術規程》《水體營養鹽和重金屬的薄膜擴散梯度(DGT)法采樣與檢測技術規程》《河湖底泥氮磷污染評價規范》《河湖底泥有機質污染評價規范》《河湖底泥重金屬污染評價規范》五項團體標準進行了立項審查。經審查,上述五項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并將項目名稱、主要起草單位等項目信息(見附件)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網站(http://www.ttbz.org.cn)予以公示。
請起草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抓緊組織實施,嚴把質量關,確保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的編制工作。同時,歡迎有關單位積極申報五項團體標準的起草制定工作。
公示期間如有任何建議和要求,請與秘書處聯系。
特此公告。
聯 系 人:劉彬 羅春輝
聯系電話:010-51230041,010-51230020,13910752920
郵 箱:lhhzlhzb@126.com
附 件:團體標準立項公告列表
團體標準立項公告列表
項目名稱 | 制修訂 | 項目周期(月) | 主要起草單位 |
沉積物/濕地土壤營養鹽和重金屬的薄膜擴散梯度(DGT)法采樣與檢測技術規程 | 制定 | 12 | 中國科學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
水體營養鹽和重金屬的薄膜擴散梯度(DGT)法采樣與檢測技術規程 | 制定 | 12 | 中國科學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南海水產研究所 |
河湖底泥氮磷污染評價規范 | 制定 | 12 | 中國科學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
河湖底泥有機質污染評價規范 | 制定 | 12 | 中國科學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
河湖底泥重金屬污染評價規范 | 制定 | 12 | 中國科學院南京地理與湖泊研究所、長江水利委員會水文局、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
中華環保聯合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