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辦發〔2017〕27號)、《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山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由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申請的《啤酒制造業廢水協商排放限值技術規程》團體標準,經我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查,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起草單位按照協會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嚴格把控標準質量關,切實提高標準制定的質量和水平,增加標準的適用性和實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編制的相關工作。
如有單位或個人對該標準項目存在異議,請在公告之日起10日內將意見書面反饋至山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專家委員會。
同時歡迎與該團體標準有關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相關企業、行業從業者等加入本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有意參與該團體標準研究制定工作的請與山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專家委員會聯系。
聯系人:王東芳 13678815131
李 敏 17605314322
郵 箱:xhzjwyhkj@163.com
地 址: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丁豪廣場4號樓3層
山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