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及《廣東省清潔生產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廣東省清潔生產協會對《綠色品牌標識》《綠色低碳企業標識》《產品碳足跡 光伏組件》團體標準進行立項審核,該三項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予準立項。
單位或個人對該標準項目存在異議,請在公告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反饋至清潔生產標準化委員會。同時歡迎各高校、科研機構、企業單位及從業者加入標準的編制工作,有意參與標準編制工作的請與清潔生產標準化委員會聯系。
聯 系 人:鄭工
郵 箱:gdcpabwh@163.com
廣東省清潔生產協會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