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我省實施意見和市行動計劃,做好2023年無錫市地方標準的立項工作,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江蘇省標準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要求,現將《2023年無錫市地方標準申報指南》印發你們,請按照指南開展本年度地方標準項目申報工作。
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2023年無錫市地方標準申報指南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我省實施意見和市行動計劃,推動建立科學適用的地方標準體系,提升我市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做好2023年無錫市地方標準申報和立項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報主體
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提出立項建議的單位和標準起草單位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近三年內無重大質量、環保、安全事故,無違法失信記錄;能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人力和經費等保障,確保項目順利進行。地方標準項目的起草人應從事相應領域的生產、服務、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備一定的標準化工作經驗,具備編寫地方標準并且在一年內完成項目的能力,能夠在標準發布之后推動標準的貫徹實施。
二、申報項目要求
1.圍繞中心,服務發展。申報項目內容為需要在我市范圍內統一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相關要求,具有無錫市地方特色或體現無錫市地方特有要求,有利于完善無錫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
2.合法合規,部門認可。申報項目符合法律法規、產業政策要求,無《江蘇省標準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所列不予立項的情形。申報項目在相關領域具有代表性、可行性,并獲得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認可。
3.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申報項目應處于所涉領域全市先進水平,優先將已成熟的技術或經驗固化為地方標準;在經濟上合理可行,符合我市當前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能夠在全市范圍復制、推廣,滿足相關領域高質量發展需求。
4.協調一致,編寫規范。申報項目內容與現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含制修訂項目計劃)相協調配套,無交叉重復。標準草案編寫符合地方標準編寫要求,內容全面,結構清晰。
三、申報范圍和立項重點
滿足我市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以及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可申報制定無錫市地方標準。重點領域包括:
1.符合創新驅動、產業強市、開放融合、區域一體化、可持續發展和民生共建共享等“十四五”主要戰略規劃,推進我市重點產業鏈(集群)發展和數字化轉型等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亟需在全市推廣的社會治理模式;
2.市委市政府重點部署的農業農村振興、“一村一品”示范村鎮、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農業主體培育、農業園區建設、高標準農田建設、智慧城市建設等;
3.優化營商和民生環境的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領域,主要包括公共教育、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社會保障、公共基礎設施與公共事業、公共交通、司法行政服務、社會公益科技服務、公共文化和體育服務、旅游、基層社會治理等。
四、申報流程
1.公開征集立項建議。由市市場監管局在門戶網站公開申報指南,各市(縣)、區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地區的項目征集。申報單位根據本申報指南要求,向各市(縣)、區市場監管局提交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立項建議包括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格式見附件1)和地方標準草案。申報單位為市級和市級以上單位的,可將相關材料報至市市場監管局。
2.提出立項申請。各市(縣)、區市場監管局對收到的立項建議進行研究遴選,提出是否建議立項的意見,對建議不予立項的項目說明相應的理由,填寫項目建議匯總處理表(格式見附件2),并以公函形式報送市市場監管局。
3.組織立項論證評估。市市場監管局對報送的立項申請統一組織論證評估,重點評估申請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對是否符合地方標準的制定事項范圍進行審查,形成結論后按照相關規定對擬立項項目進行公示,之后制定下達本年度地方標準立項計劃。
五、申報材料
1.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需加蓋提出單位(牽頭起草單位)和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推薦單位)公章。
2.地方標準草案。應參照GB/T 1.1-2020要求編寫。
3.材料格式。項目建議書和草案提交紙質版1份,電子版同步報送郵箱。
六、時間安排
立項建議提交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6月9日。
七、聯系方式
市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處室聯系方式見附件3,各市(縣)、區市場監管局聯系方式見附件4。
市市場監管局標準化管理處地址:永和路28號1103室,聯系電話:81009066,郵箱:wx_bzc@126.com……
1.地方標準項目建議書
2.無錫市地方標準立項建議處理意見匯總表
3.市部分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處室聯系方式
4.各市(縣)、區市場監管局聯系方式
附件1-4下載。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