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評審和研究,浙江省生態與環境修復技術協會現下達2023年度第二批團體標準制定計劃(見附件)。
請各主要起草單位和相關企業按照《浙江省生態與環境修復技術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浙江省生態與環境修復技術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等有關要求,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和產業政策,認真落實和實施計劃,在標準起草中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調,廣泛聽取意見,保證項目質量和水平,按時完成團體標準制定任務。
根據《 浙江省生態與環境修復技術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按照“誰需求、誰受益、誰投資”的原則,工作經費原則上由標準立項申請單位和參與單位共同承擔。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團體標準計劃項目匯總表
浙江省生態與環境修復技術協會
2023年5月15日
浙生環協〔2023〕35號關于浙江省生態與環境修復技術協會2023年第二批批團體標準制定計劃的通知_掃描.pdf
相關標準如下: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連續自動監測非分散紅外檢測法(NDIR)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