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重慶市標準化條例》和《重慶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市人民政府令第317號)的有關規定,我局重點對2017年批準發布的94項重慶市地方標準進行了復審,F將復審結論予以公告:廢止地方標準3項(見附件),其余地方標準繼續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重慶市地方標準廢止目錄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
附件下載:
相關標準如下:序號 | 標準號 | 標準名稱 | 市級行政主管部門 |
1 | DB50/T 833-2017 | 環境空氣 氮氧化物的測定(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 化學發光法 |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
2 | DB50/T 834-2017 | 環境空氣 二氧化硫的測定 紫外熒光法 |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
3 | DB50/T 835-2017 | 水質 甲醇的測定 頂空氣相色譜法 |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