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通江銀耳團體標準運用實效,根據國家《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通江銀耳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通江銀耳團體標準委員會研究決定對《通江銀耳》團體標準2021年版進行立項修改。按照團體標準修改程序,現面向社會和行業公開征集修改意見。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修改背景
(一)《通江銀耳》團體標準(T/TJYRXHO01-2021)自2021年8月16日在國家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發布以來,各會員單位積極使用。在使用過程中,部分理化指標及實驗方法因檢測機構暫未參數認證和檢測方法認證,需相應進行調整。
(二)部分引用國家標準調整,需更新引用標準。
(三)按照四川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檢測院關于“通江銀耳團體標準檢查評價報告”(報告編號QBJP-2022-BZ001)要求。
二、修改依據
按照《通江銀耳團體標準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
三、修改程序
按照《通江銀耳團體標準管理辦法》中規定的修改程序,通江銀耳團體標準修改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修改立項--征集意見--意見歸集--對收集意見進行論證--形成送審稿--專家審查組會議審查--再修改--專家組再審查--通過后形成公示稿--國家團體標準信息平臺公示--平臺審查--通江銀耳協會在國家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發布實施公告。
四、征集時間、范圍和投遞方式(一)征集意見時間
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20日。(二)征集范圍
1.通江銀耳團體標準委員會成員、通江銀耳團體標準專家審查組成員;
2.通江銀耳協會會員、會員單位;3.通江銀耳生產、加工、營銷企業;
4.在國家團體標準信息平臺發布該文件,面向社會公開征集。
(三)意見投遞方式
1.各有關單位向通江銀耳團體標準委員會提出修訂團體標準意見,填寫《通江銀耳團體標準征集意見表》(見附件)。個人簽實名,單位需加蓋公章。
2.征集意見電子版發送至聯系人郵箱或微信,紙質版郵寄或直投送至通江銀耳標準化委員會辦公室(通江銀耳協會)。
3.聯系人信息:李斌,電話15228543377(微信同號);郵箱2374164757@qq.com;辦公地址:通江縣諾江鎮諾江中路543號(通江中學對面二樓)。
附件:通江銀耳團體標準征集意見表
通江銀耳協會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