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2年第五批浙江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浙市監函﹝2022﹞363號)文件要求,浙江省生態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等單位研究起草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按照《浙江省標準化條例》的相關要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認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見,于2022年12月30日前,將《征求意見匯總表》加蓋公章(簽名)后,反饋至聯系人,個人反映的請署真實姓名。
聯系人:卓明;聯系電話:13867477369;電子郵箱:zhuoming2000@163.com。
附件:1.《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pdf
2.《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3.征求意見匯總表。docx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