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2022年第二批浙江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浙市監函﹝2022﹞193號)文件要求,浙江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浙江省生態環境信息中心)等單位研究起草了《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按照《浙江省標準化條例》的相關要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認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見,于2022年09月30日前,將《征求意見匯總表》加蓋公章(簽名)后,反饋至聯系人,個人反映的請署真實姓名。
聯系人:錢蓮英;聯系電話:0571-88084575;電子郵箱:860285203@qq.com
附件:1.《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pdf
2.《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3.征求意見匯總表.docx
2022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