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產品與工程標準化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浙產工協標〔2017〕1號)的相關規定,所申報的《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規范》《混凝土支撐梁拆除技術規范》《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建設規范》《水生植物建植與維養管理規范》《花境設計營造與管養規范》《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規范》《園林植物修剪技術規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綠色建筑工程驗收規范》《公共建筑電氣設備節能運行管理規范》《戶外電子廣告系統防雷設計技術規范》《工業廢水再利用管理規范》《住宅物業管理服務規范》《綠色餐飲企業評價規范》《鄉村公共空間治理技術規范》15項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批準立項。
請各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抓緊組織實施,嚴把標準質量關,切實提高標準制訂的質量和水平,增強相關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
浙江省產品與工程標準化協會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