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團體標準管理規定》、《中國食品藥品企業質量安全促進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由北京國康健康服務研究院提出并牽頭負責的《海洋動物肽產品通用技術規范》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我會批準該團體標準立項。
請參與制定標準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團體標準管理規定》、《中國食品藥品企業質量安全促進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按期保質完成標準制定。
特此公告。
聯系人:馮斯雯
郵箱:shiyaocujinhui@126.com
中國食品藥品企業質量安全促進會
2022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