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8年,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的意見》(國市監標準〔2018〕84號),指出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是通過高水平標準引領,增加中高端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支撐高質量發展的鼓勵性政策,對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動經濟新舊動能轉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排頭兵企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以標準化促進商務服務業發展,幫助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增加行業有效供給。為進一步發揮企業“領跑者”制度在商務服務業中的作用,引導企業制定標準、利用標準,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于近期立項了《“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電子商務服務》《“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知識產權服務》《“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物流服務》《“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 倉儲服務》四項團體標準,項目計劃編號分別為:CCPIT-CSC-JH2022207,CCPIT-CSC-JH2022208,CCPIT-CSC-JH2022209,CCPIT-CSC-JH2022210,擬于2022年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為更好地推動“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系列團體標準的制定工作,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征集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起草單位、起草人資格條件
(一)起草單位應為依法經營的企業和從事相應評價領域研究和技術服務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介機構和協會組織。
(二)起草人應熟悉相應服務領域專業性工作及標準評價的基礎工作,具有一定的實踐經驗和理論水平,并能積極參與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適用性、有效性和先進性。
二、 起草單位、起草人權利和義務
(一)在正式發布的團體標準的起草單位名錄中列入參與標準起草的單位名稱。
(二)將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員姓名列入團體標準起草人名單(每個起草單位原則上限定1人)。
(三)能夠堅持全程參加標準起草工作會議,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按時參加與該標準起草相關的各類座談會、討論會、協調會及調研活動。
(五)能夠共享其所在單位在相應服務領域所取得的優秀成果,提供給標準起草工作組參考。
(六)在標準起草過程中發表獨立見解,并逐字逐句對標準提出建設性修改意見。
(七)在可以公開的前提下,向標準起草工作組提供個人相關研究成果、經典案例和數據,供起草標準參考。
(八)起草單位不得在會議及公共場合攻擊、詆毀同行。
三、名額限制
將根據報名情況,選取30家以內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介機構和協會組織作為此項標準起草單位。
四、 參與原則
“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系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應對所制定標準的質量及其技術內容全面負責,要求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源并給予一定的技術支持,以確保標準制定計劃項目按時完成。
五、 申報要求
擬申請成為“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系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介機構和協會組織,需填寫申報表,經所在單位蓋章后,連同有關文字材料于2022年9月20日前傳真或郵寄至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
六、 聯系方式
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
聯系人:宋瑩 王沖亞
電 話:18104626622 010-66094068
郵 箱:ccpitmaggie@163.com ccpitwcy01@163.com
附件:
“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系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申報表
關于公開征集“領跑者”標準評價要求系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的通知
相關標準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