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和《山東化學化工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我會評審,由山東普洛漢興醫藥有限公司提出的《D-對羥基苯甘氨酸甲酯產品副產草酸(乙二酸)》《D-對羥基苯甘氨酸甲酯產品副產硫酸銨》《D-對甲砜基苯絲氨酸乙酯(D-乙酯)副產硫酸銨》《D-對甲砜基苯絲氨酸乙酯(D-乙酯)副產硫酸鈉》《D-對羥基苯甘氨酸甲酯產品副產乙酸鈉》、昌邑華普醫藥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格氏反應副產氯化鎂》等六項團體標準符合立項條件,現予批準立項。
請起草單位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加強組織協調,廣泛聽取意見,切實提高標準編制的質量和水平,增強標準的適用性和實效性,按期完成標準編制工作。
聯 系 人:田 勝 張 雪
聯系電話:0531-82663182 82601227
郵 箱:sdhxhg@163.com
山東化學化工學會
2022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