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批準發(fā)布公告2008年第21號(總第134號)批準發(fā)布了《飲用天然礦泉水》和《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兩個國家標準,即:
GB8537-2008飲用天然礦泉水,替代GB8537-1995,批準時間:1987年12月29日,修訂時間:2008年12月29日,實施時間:2009年10月1日。
GB/T 8538-2008飲用天然礦泉水檢驗方法,替代GB/T 8538-1995,批準時間:1987年12月29日,修訂時間:2008年12月29日,實施時間:2009年4月1日。
《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GB 8537—2008與GB 8537—199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 由“全文強制”改為“條文強制”;
—— 完善了天然礦泉水的定義;
—— 增加了產(chǎn)品分類;
—— 刪除水源要求的具體條款,按GB/T 13727 天然礦泉水地質勘探規(guī)范執(zhí)行;
—— 界限指標去掉1項(溴化物);
—— 限量指標增加4項 (銻、錳、鎳、溴酸鹽)、修改4項(鎘、砷、硼、氟化物)、刪除4項(鋰、鍶、碘化物、鋅);
—— 污染物指標增加2項(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礦物油),修改1項(亞硝酸鹽);
—— 微生物指標增加3項(糞鏈球菌、銅綠假單胞菌和產(chǎn)氣莢膜梭菌)、刪除1項(菌落總數(shù));
—— 刪除附錄A,將附錄B改為附錄A。
—— 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GB 8537—2008《飲用天然礦泉水》國家標準于2009年10月1日實施,希望各企業(yè)高度重視,在過度期間抓緊進行工藝、設備、技術、檢測儀器的調整改造,標簽的修改等工作。
GB 8537-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 http://www.lsgzd.com/standard/sort/3/17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