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引導酒類電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加強行業自律,提高社會公信力,保障酒類行業健康和可持續發展,經中國酒業協會批準,由香港洋酒生產商聯合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及其成員單位牽頭制訂《酒類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及配送規范》團體標準。為了更好的開展標準制定工作,保證標準的可操作性,現面向行業公開征集該標準的起草單位,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起草單位、起草人資格條件
(一)從事酒類電商平臺等相關領域,所在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具有豐富經驗和實例;
(二)申請人及所在單位對企業社會責任工作高度重視;
(三)愿意承擔開展標準化工作所需的資金和人力支持。
二、起草單位享有以下權利
(一)參與本標準制訂,具有標準內容的表決權;
(二)作為標準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三)優先享有參與本標準修訂的權利。
三、起草單位將承擔以下義務
(一)能夠全程參加標準起草、討論和審定工作會議,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能夠共享本單位在相關領域所取得的成果,為標準起草及修制訂提出建設性意見;
(三)保證標準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兼顧標準的社會性和前瞻性。
四、申請要求
擬申請加入《酒類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及配送規范》團體標準起草工作組的單位,請認真填寫《酒類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及配送規范》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申報表(見附件一),經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后,于2022年6月17日前將掃描件發送至以下郵箱。
五、聯系方式
羅斯鍵 18633559988 luosijian@cada.cc
閆一楠 13811759797 yyn@cada.cc
附件一:《酒類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及配送規范》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申請表
附件二:《酒類電子商務平臺銷售及配送規范》團標申報項目的情況說明
中國酒業協會市場專業委員會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