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會擬組織制定《電解質飲料》團體標準,現將立項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在《飲料通則》(GB/T10789-2015)中的特殊用途飲料類目下有電解質飲料的分類,但目前沒有相關電解質飲料的國家標準。
目前市面上有不少電解質飲料,基本上都是執行企業標準。不同企業標準間對產品的定義、特性等存在差異,易對消費者造成困擾和誤解。本標準項目將對電解質飲料的定義、產品特性、標簽標識等方面進行規定,以提升電解質飲料的食品安全和質量水平,統一各企業及消費者對電解質飲料的認知,對電解質飲料的規范發展和市場推廣具有重要的意義。
現就以上立項計劃征求意見,如有不同意見,請于2022年5月21日前將意見及理由返回至我會郵箱:cnfia@vip.163.com到期無回復視為同意。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