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專業委員會:
根據《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和《廣東省質監局關于實施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的公告》(粵質監通告【2017】45號)要求,為完善和建立土壤環境質量標準體系,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推進土壤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以高質量開展,現依據《廣東省土壤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決定開展2022年度第一批廣東省土壤學會團體標準項目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符合綠色可持續發展方向,促進科技進步和創新,提高產品服務質量和滿足市場需求的項目;
(二)以相關科學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為依據;
(三)避免已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其他團體標準交叉、重復或者矛盾
二、申報范圍
(一)涉及土壤環境保護與面源污染治理的技術與方法,污染監測,工程設計、施工與運營,環境評價與管理,質量評估,土壤環境保護教育與培訓等市場需求的標準和規范;
(二)農用地土壤風險管控與修復,土壤退化阻控的一般性標準,土壤環境質量評價與檢測,污染土壤修復治理技術等;
(三)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土地整治過程中的規劃設計、土壤測量、工程建設、質量評定、后期管護等標準與規范;
(四)國際標準的對接與轉化;
(五)其他涉及土壤環境領域的標準和規范等。
三、申報程序
(一)請申報單位認真填寫《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建議書》(見附件),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電子版(word格式)與標準查新報告一起報送至學會標委會辦公室。
(二)學會標委會將適時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對標準申報項目進行論證。通過論證的項目在學會網站(www.soil.org.cn)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立項。
(三)標準申報項目立項后,學會標委會將統一組織開展該標準的編制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批準和發布等工作,具體工作程序按《廣東省土壤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執行。
四、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應具備與申報標準相關的技術基礎和研究能力,熟悉國內外相關領域研究現狀和標準建設情況,確保申報的標準項目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申報單位應負責落實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相關經費;
(三)申報截止日期為2022年5月25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施晨璐,電話:020-87024766
郵箱:clshi@soil.gd.cn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源路808號博物館樓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