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落實省市黨委、政府對標準化工作的系列部署,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標準化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和省市場監管局《江蘇省地方標準管理規定》的規定,更好發揮地方標準在城市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現公開征集2022年度南京市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標準化法》規定,為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要求,加強區域社會和公共服務領域管理,可以制定地方標準。不屬于技術要求,需要通過立法解決的,不在地方標準制定范圍,且不得利用標準產生妨礙商品、服務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場競爭行為。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下為2022年度南京市地方標準重點征集項目:
1.統籌推進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亟需在全市推廣的社會治理模式;
2.促進自貿區高質量發展方面,在跨境投融資、服務貿易、跨境電商等制度創新中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
3.加強政務服務標準化方面,行政審批、政務公開、智慧監管、法律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等加快數字政府、數字社會、營商環境建設的項目;
4.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方面,文化、教育、衛生、體育、托幼、養老、就業、社會救助等民生重點領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升保障生活品質的項目;
5.助推服務業升級發展方面,涉及軟件信息服務、金融服務、科技服務、商貿服務、數字經濟、現代物流、居民服務、文化旅游、體育休閑等領域,助力服務業國際化、高端化、數字化、融合化、品牌化發展的項目;
6.引領鄉村振興行動方面,涉及建設高標準農田、標準化菜地、地理標志產品、安全種植、健康養殖、綠色生態農業、加工儲運、品牌打造、休閑農業、美麗鄉村、宜居宜業等領域的項目;
7.市委、市政府重點部署的安全生產綜合治理、食品安全管理、節能降耗、污染防控等重點領域,以及國家、省、市重大部署對標準化提出專門要求的其他領域。
8.積極支持區域標準化協作,鼓勵將我市先行先試經驗轉化為南京都市圈、寧鎮揚、長三角等區域標準,提出區域標準項目建議。
二、項目要求
1.南京市地方標準項目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的規定,標準的技術內容應高于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江蘇省地方標準;
2.聚焦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生態效益提升和治理水平提升,體現南京特點,具有較強的目的性、針對性,能夠較好地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申報項目不得與已發布、已立項江蘇省、南京市地方標準相重復。鼓勵對標齡超過5年或需要修訂的南京市地方標準,提出修訂項目。
3.申報項目應當由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并歸口,具備一定的研究和實踐基礎,技術要求合理,構思成熟,適合全市推廣適用。提出單位和起草單位能夠為項目提供必要的組織、技術、人員和資金保障,具備規范編寫地方標準、一年內完成項目任務的能力,并在標準發布之后制定措施,推動標準實施與評估。
三、申報方式
1.申報單位編寫標準草案(標準草案須基本符合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填寫《南京市地方標準制定(修訂)計劃項目申報表》,由地方標準提出單位(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蓋章同意后,報送紙質材料各1份以及電子文本1套(可郵寄)。申報截止日期為5月20日。
2.請江北新區、各區市場監管局做好宣傳發動,指導有申報意向的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工作聯系人:標準化管理處董曉燕、趙敏
電話:83630736、83630617 電子郵箱:njsbzhc@163.com
地址:南京市建鄴區江東中路259號新城大廈E座10樓
附件:南京市地方標準制定(修訂)計劃項目申報表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