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計劃《生活飲用水檢驗方法 第10部分:消毒副產物指標》由361(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主要起草單位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 、安徽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吉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南京大學 、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內蒙古自治區綜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黑龍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浦東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國家城市供水水質監測網青島監測站 、貴州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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