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公開征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2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立項原則
(一)體現我區地方特色食品優勢,符合我區食品產業發展實際需求;
(二)無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三)以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危害的因素為重點;
(四)應當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等科學依據或研究基礎。
二、立項范圍
地方特色食品,指在部分地域有30年以上傳統食用習慣、覆蓋兩個以上縣域,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傳統工藝生產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性指標現有標準不能覆蓋的食品。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包括:
(一)地方特色食品原料及產品;
(二)與地方特色食品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與規程;
(三)與地方特色食品標準配套的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等。
三、相關要求
(一)提出立項建議時,應當填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盡可能完善填寫內容,并提供支持性材料。
(二)申請立項建議不應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農業農村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重復。
四、報送時限與程序
提出立項建議時,應當報送電子文件和紙質文件。
(一)電子文件報送。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格式填寫立項建議書,與支持性材料一并發送電子郵件至spaqk@sina.com。
(二)紙質文件報送。將所填寫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及相關支持性材料加蓋本單位公章(公民提出立項建議,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報送或郵寄至自治區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食品安全科。
(三)立項建議書報送日期為2022年1月12日至3月12日。根據實際,確屬急需制定特色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經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同意可申報臨時項目建議。
報送的立項建議,經過規定的程序審查通過后,列入2022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并向社會公布。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積極參與提出意見和建議。
聯 系 人:阿迪拉 古麗加肯
聯系電話:0991-3690331856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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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烏魯木齊市高新區(新市區)融創街127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局
郵政編碼:830011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