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入歐盟并在歐盟擴散的保護措施指令
歐盟近日發出G/SPS/N/EEC/221/Add.5通報,對有關防止植物或植物產品有害生物傳入歐盟并在歐盟擴散的保護措施指令進行了修訂。新指令涉及木質包裝材料及非木貨物木楔或支撐木料的新要求,這些產品進入歐盟或歐盟流通需遵守該要求。根據國際植物保護公約林業檢疫技術專家小組的技術依據,新指令替代當前WPM需要履行的進口要求,并擬于2009年1月1日生效。除執行《國際貿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ISPM15)規定的處理與標識要求外,進口新要求還規定了木質包裝材料須由去皮圓木生產的要求。要求規定用無皮圓木生產,但可以存在部分樹皮,樹皮寬度應小于3厘米(長度不限),或如寬度超過3厘米,則樹皮面積要小于50平方厘米。
此要求將于2009年7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