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晚報報道:北京市工商局昨天公布的一項抽查結果顯示,市場銷售的元宵湯圓類食品整體質量較好,合格率較高。知名的“龍鳳”湯圓這次卻發現一個批次不合格,令人大跌眼鏡。
據了解,“龍鳳”這款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過氧化值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過氧化值反映了食品原料的新鮮程度,過量食用會導致腸胃不適或腹瀉。但據上海龍鳳食品集團回應,北京市工商局在抽檢標準上可能存在“張冠李戴”。該批次湯圓由天津廠生產,主要在北京地區銷售。
北京市工商局這次在13家商場、超市共抽取21個廠家生產的89個品種的元宵、湯圓樣本,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有關規定,對酸價、過氧化值、鉛、總砷、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指標進行了檢驗。88個樣品合格,抽檢合格率為98.88%。不合格的1個樣本為標稱“天津國福龍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批次規格為20081231D05T的龍鳳寧波湯圓(黑糯米黑芝麻)。記者查詢發現,“天津國福龍鳳食品有限公司”是龍鳳集團下屬企業之一。
根據“東方網”記者對龍鳳集團總經理葉秋霖采訪時表示,被抽查的該批次龍鳳湯圓共有400箱,由天津的龍鳳食品工廠生產,其銷售地主要在北京地區。葉秋霖“負責任地”向記者說,龍鳳食品在上海、廣州、成都的產品質量沒有問題,因為盡管各地產品的配方標準大體一樣,但原料來源均來自當地,“不可能把華北的原料拿到華東來生產。”據了解,上海龍鳳食品集團是華東地區唯一一家國家免檢的速凍食品生產廠家。
采訪中,葉秋霖焦急而無奈地向記者說,北京市工商局這次抽查所依據標準可能存在一定問題。他解釋說,本次抽查根據2003年頒布的國標,對產品的酸價、過氧化值、鉛、總砷、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指標進行檢驗,其中要求被檢產品中每100克中脂肪量不超過0.15克,龍鳳湯圓被檢產品則達到0.18克,因此被認定不合格。葉秋霖表示,脂肪量過多即意味油脂易氧化,過氧化值超標,這表明食物的原料不新鮮。但值得商榷的是,這個標準規定,對過氧化值的檢測主要針對堅果類和動物性食品,龍鳳湯圓的產品原料中都是植物性原料,不應適用這個標準,“說得極端點,有點像拿女性的腰圍標準來測量男性。”根據資料顯示,我目前現有的湯圓產品標準為—SB/T 10423-2007,此標準為推薦性行業標準,但該標準里的酸價、過氧化值、鉛、總砷等為強制性指標,標準規定的指標分別為:鉛與總砷每千克不高于0.5毫克;酸價每克中脂肪量不高于3毫克;過氧化值每100克中脂肪量不高于0.15克。值得一提的是,過氧化值并不是只針對堅果類和動物性食品,而龍鳳湯圓恰恰是這個超標了。至于結果是否真的超標得由我們質監部門去判定了。
葉秋霖坦言,北京市工商局的抽查結果給龍鳳湯圓在京銷售造成很大壓力,目前天津龍鳳公司的銷售人員已悉數到京,向相關超市、賣場做好解釋工作,并向工商部門提出交涉,“但現在最大困難在于輿論,北京市民對產品有抵觸情緒。”
東方網記者從北京媒體同行中獲悉,針對廠商提出的抽查標準之爭,北京工商部門已有所“挽救”,并委派一名處長親自坐鎮12315熱線,專門處理回答市民和媒體的詢問。但記者下午多次撥打北京市工商局12315投訴熱線,始終無人應答。